专著传统与中国学术:从首届“实践社会科学青
首届“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于2018年11月创立。原来的公告是这样写的:
“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的设立是为了奖励,不是从某种时髦理论出发而为其提出“证据”或阐释的研究,而是从扎实的经验研究出发来决定对现有理论的取舍、修改、推进或重构,进而得出紧密联结经验与概括的、有说服力和理论新意的创作。此奖主要针对中国社会经济史、法律史和乡村研究(包括农民工研究)三个学术领域,最好是连带有现实关怀的研究,也可以是带有历史维度的现实研究。此奖的“推荐委员会”将由下列13位学者来组成(名单公开),由每人每年(于12月31日前,从2018年开始)推荐一、两本最近两年出版或完成的青年学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专著来竞选。奖金初步设定为五万元,可以由不止一人分享。另外设立一个七人(不公开的)遴选委员会来集合并遴选被推荐的著作,于每年春季公布结果。目前暂定先试行三年(本年年底开始),根据经验再做适当调整。①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将原来设想的一年一度的竞选改为两年一度,并将此奖主要集中于副教授及以下的青年学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为的是使奖励能够在一位学者学术生涯中的关键阶段起到更大的作用。同时,今后将在我们的13人推荐委员会之外,邀请几位青年学者参与推荐。另外,由于此届奖励的是三本书,而原定的五万元奖金不太好一分为三,我们决定将本届奖金总额改为六万元。
此届我们共收到13本被推荐的书(书目已于1月初通过微信公众号列出)。由于这是第一届,我们决定放宽原定的“最近两年出版或完成的”规定,基本不限出版日期。遴选委员会经过两个月的阅读、打分和开会讨论,最终选出上述三本书,正好分别代表此奖特别关注的三大领域:法律史、社会经济史和乡村研究(包括农民工研究)。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是说明我们遴选委员会大多数成员的意见,当然也包含一些笔者个人的判断和论析。文章最后部分将集中讨论本文标题中“专著传统与中国学术”的问题。
一、赖骏楠:《国家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
赖骏楠(2015)的这本书仔细论析了19世纪关于“文明”这个当时新兴的国际法学中的关键词,证明其在自然法国际法和实证主义国际法两大国际法学术潮流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后来在国际法学中的持续不断的影响。但是,此作并不限于简单的“话语分析”,进而澄清了“文明”话语在中国法律思想和实际国际关系中是怎样被理解和使用的,借以证实“文明”的理念是如何既具有理想主义的一面,又具有卫护(帝国主义)西方国家在殖民地权势的一面。前者的影响可以见于费正清及其学生的研究,例如徐中约(Immanuel C.Y.Hsü)将新总理衙门的设立论述为“中国之进入国际大家庭”(China’s entrance into the family of nations),以及张馨宝(Hsin-pao Chang)将鸦片战争最终归因于“文明的冲突”(clash of civilizations)。此书论证,“文明”既不可简单地被理想化,也不可简单地被丑恶化,而是一个自始便带有深层矛盾的话语建构。“文明”可以成为文明国家关系的规范,也可以成为文明国家侵犯未曾达到文明水准的“野蛮”国家的借口。
赖骏楠(2015)从鸦片战争出发。他首先论证,林则徐主要仍然从传统的“怀柔”“夷人”的视角出发来应对来自大英帝国的挑战,并没有像有的著作争论那样有效借助国际法理论来为中国争得对方的一些让步。然后,他论析19世纪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顿(Henry Wheaton)的经典著作《国际法原理》的中译者(传道者)丁韪良(),是如何将“国际法”译作“万国公法”的,并赋予这本实证主义法律著作一定程度的朱熹理学成分,几乎将之重新阐释为万国间的“天理”,使之成为更能够被中国读者接受和误解的文本。随后,赖骏楠借助对郑观应的细致论析来说明,郑观应一开始完全接纳了这本中译本关于国际法的高度道德化表述,然而后来逐渐发现其与事件及政治现实是脱节的。几经周折后,郑观应最终在甲午战争前后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国际法理念其实只可能适用于权力对等国家的双方,不会适用于强弱悬殊的双方。赖骏楠随后详细论证,中国对“文明”这个关键词的理想主义认识和日本的清醒的工具主义认识,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照。前者导致中国在与甲午战争相伴的话语战争中也全面溃败,促使中国被国际法学术界认定为“野蛮国家”;后者则被日本有意识地在国际法学术界和话语体系中,通过日本留学学者在主要国际法学刊上发表研究和论说,成功地将其本身建构为与西方同等的“文明国家”,获得所谓的“国际大家庭”成员的正当性。当然,同时也为其后来的侵略借口做了铺垫。